FORMP产地证中巴原产地证、 中巴产地证申请,中巴原产地证办理,FORMP产地证申请 *二阶段是指从协定生效*6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实施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双方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扩大的关税减让范围对出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填写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较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三栏: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AVAILABLE TO CUSTOMS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 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四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 离港日期前可加填“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 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填写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 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经中国香港转口的可填写,如:“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必须是巴基斯坦的港口。 *五栏: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六栏:该栏可填写货号编号或留空。 *七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麦。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六到十一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二页,以此类推。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填写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对应货物名称注明六位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八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准。 (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P”。 (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国产价值成份≥40%,填写国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 (三)如货物为含进口成份,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 (四)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准 填写“PSR”。 *九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